基本建设处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

发布人:基建处      作者:基建处    时间:2017-12-22   浏览次数:

    2017年,基建处按照学校党政工作要点的要求,在学校党政关怀指导下,在全处职工共同努力下,在学校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圆满完成了学校交给的各项基本建设任务。
    2017年基建处共开工建设大型工程三项:长安校区第三教学楼、学生活动中心、体育馆;小型维修项目三项:长安校区行政楼门厅漏水维修工程、长安校区部分道路细沥青面层铺设工程、长安校区破损围墙修补工程。
    目前,三项零星维修工程全部完工,长安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主体及配套室外工程、绿化工程、室内装饰工程已完工投入使用,正在做竣工验收准备;第三教学楼、体育馆项目正在紧张施工中,预计2018年7月完工交付使用。2017年全年共支付工程款约8023万元。
    2017年,基建处向省发改委申报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两项,获批资金1000万元;2017年,基建处还配合省委巡视组巡视工作、配合各级纪委的具体工作要求,调阅校档案馆已归档基建资料、查阅大量的竣工资料、合同、纪要等,本着严谨、细致、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向巡视组、省纪委、校纪委提交各类专题报告10余份。


    一、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理论学习工作
    按照学校党委的统一安排,组织全处职工认真学习学校配发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辅导材料,认真自学修改后的新党章,全处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工作报告,按要求认真开展“三会一课”,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严格落实校党委的各项工作要求。2017年我处邀请校领导做党课辅导报告三次,邀请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王勇同志给基建处和国资处全体职工做《新思想引领新征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辅导报告。
    党支部通过日常教育、谈心谈话、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等方式,对党员进行监督教育,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情况。在日常工作中,大力弘扬处内模范典型先进事迹,在部门网站上及时宣传报道我处优秀党员、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科室先进事迹,用身边的典型推动全处工作人员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业务素质、提升管理水平。
    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党支部与基层工会作用,充分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生病党员及家属,开展走访探望慰问, 2017年,全处共看望慰问生病职工(亲属)五次,把党的关怀和学校的温暖带给职工。


    二、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本年度基建处的党政重点工作任务是:力争长安校区第三教学楼、学生活动中心、体育馆项目2017年底完工。基建处克服连阴雨、持续高温、治污减霾等不利条件影响,基本完成了学校党政工作要点的具体要求,长安校区学生活动中心已完工交付使用;长安校区第三教学楼主体已经完工,目前正在进行安装及内外部装修;体育馆正在进行网架及内部装修施工,2017年学校基本建设项目支付工程款8023余万元。
    基建处还配合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省委巡视组巡视整改工作、更名大学等重点工作,按期完成学校党政交办的长安校区部分区域道路沥青面层铺设工程、长安校区行政楼门厅漏雨维修工程、长安校区破损围墙修补工程等零星维修工程,以及巡视整改工作任务。
    2017年,完成了部分前期已完工程施工资料的审核、整理、归档,竣工结算资料审核、归档、报审等工作。
   (一)配合学校国资处完成的招投标工作
    按照学校工作职能划分,基建工程涉及的招投标工作由国资处统一组织,基建处技术配合。2017年基建处配合国资处进行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主要职责为:协助招标代理公司起草审核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调研提出技术要求、技术参数等,草拟合同稿,完成招投标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本年度主要招标项目有以下17项:
   1.长安校区第三教学楼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2.长安校区第三教学楼、体育馆变压器采购项目;
   3.长安校区行政楼门厅漏雨维修工程;
   4.长安校区第三教学楼、学生活动中心、体育馆项目铝合金门窗、玻璃幕墙制作及安装工程;
   5.长安校区体育馆钢网架、屋顶制作及安装项目;
   6.长安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
   7.长安校区学生活动中心校友馆装修项目; 
   8.长安校区学生活动中心部分区域装修项目; 
   9.长安校区游泳池空气除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10.长安校区游泳池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11.长安校区第三教学楼室外工程;
   12.长安校区学生活动中心室外工程;
   13.长安校区体育馆室外工程项目;
   14.长安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体育馆声光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15.长安校区第三教学楼、学生活动中心、体育馆室外绿化项目;
   16.长安校区部分区域道路细沥青铺设工程;
   17.长安校区第三教学楼项目甲方分包项目监理单位;
   (二)完善校内大宗认质认价材料认价办法
   本年度,基建处根据省委巡视组对我校巡视提出的问题,按照边巡边改、立行立改的原则,对校内认质认价工作进行重大改革。2017年1月,校纪委针对在建工程大宗认质认价材料认价办法,给国资处、基建处发出工作联系函,提出“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货商范围及认定价格”的建议。基建处立行立改,2017年3月29日学校院长办公会审定同意基建处提出的意见:修订校内大宗认质认价材料认价办法,将过去由基建处组织校内部分职能部门参与的认质认价程序调整为“由学校与施工单位共同委托、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货商范围及价格”。目前防水材料、外墙一体化保温板、配电柜、墙地砖、运动木地板、石材等材料已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入围供货商及供货价格,灯具、泳池砖等大宗认质认价材料已通过招标代理公司发布招标公告,正在实施中。
   (三)合同工作
   本年度共签订各类经济合同23份,特别是长安校区第三教学楼、学生活动中心、体育馆项目施工补充协议,由于该项目停工缓建已十年,施工图纸、造价信息、材料价、人工费等发生较大变化。为做好造价审核、合同谈判等工作,在学校国资处牵头下,学校纪委、财务、审计、工会、基建等部门领导组成谈判小组,经过四个多月的艰苦谈判(2016年12月—2017年3月),在两家造价咨询公司协助下,在学校法律顾问审核把关下,经过8轮谈判,最终与施工单位陕西建工第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达成一致,签订了施工补充协议。
   (四)工程管理、竣工资料审核
   本年度长安校区基本建设主要包括:长安校区第三教学楼、学生活动中心、体育馆项目及配套室内装修、室外、绿化等项目,长安校区部分区域道路细沥青铺设工程,长安校区行政楼门厅漏雨维修项目等。
在现场管理工作中,基建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办事严格遵守基建管理程序,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安全防范、进度及现场管理,确保各建设项目平稳有序推进,全年学校建设工程未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
   本年度长安校区共召开监理例会40余次;组织各类材料考察10余次;下发认质认价单8份;召开工程验收会10余次;组织材料进场验收30余次;召开专家技术研讨、论证会10余次。
   2017年共审核前期完工工程资料9项:长安校区学生二号食堂北侧道路改造工程、长安校区生活区道路管网工程 、长安校区教师公寓弱电工程(三个标段)、长安校区部分区域路灯采购及安装工程、长安校区教师公寓18-24号楼单元门前雨棚工程、长安校区教师公寓道路管网监理、长安校区西北角综合改造工程、长安校区实验楼周边及教师公寓东侧绿化工程、长安校区教师公寓绿化工程(三个标段)。
   (五)配合巡视整改工作
   省委第五巡视组在我校开展巡视工作期间,基建处根据巡视组要求,先后整理提交了专题报告6份,内容涉及长安校区招投标工作、长安校区教师公寓设计有关情况、长安校区生活区顶层住户违规搭建等、华商网有关我校的网帖回复等。
   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查阅第一手资料,翻阅前期工程档案资料,查阅学校文件、会议纪要等,查阅基建处前期会议纪要,与当事人了解核实,力求客观、真实、原原本本描述和回复问题,所有回复均提供相关资料予以佐证(图纸、资料、纪要、文档、合同等)既不夸大问题、也不回避矛盾,既对组织负责、也对当事人负责。
   (六)配合纪委工作,提供长安校区有关建设资料及调查报告
   2017年,基建处根据上级纪委和校纪委的工作要求,先后整理报送了专题报告8份,内容涉及长安校区生活区顶层住户违规搭建、小寨东路131号家属院门面房出租、长安校区燃煤锅炉脱硫工程、长安校区运动场工程、长安校区教师公寓强弱电工程、教师公寓设计费、学校新校区招投标情况等。
   在收集、整理资料过程中,我们力求、客观、真实、公正、实事求是,努力做到用事实说话、用文档资料说明问题。
   (七)服务群众、化解矛盾
   及时回应广大职工关切的问题,2017年基建处及时处理学校“校情民意”网络平台反映的问题3件,内容涉及外墙瓷砖脱落维修、教师公寓单元电子门维修等问题。在工作职责范围内及时解决师生工作、生活、学习中的实际困难,先后协调施工单位为广大职工处理教师公寓防水漏水、室内对讲机损坏、电梯故障、外墙砖脱落等问题。
   及时化解群众中的矛盾,长安校区教师公寓26号楼一单元一、二楼住户因采暖期地暖管道漏水引发矛盾,两方当事人先后反映到后勤集团物业办、稳定办、校工会、保卫处等部门,并发生争执,但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当事人欲通过法庭诉讼解决。2017年4月,基建处通过多方努力,最终化解了矛盾,妥善处理了问题。
   (八)积极申报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规范预算资金使用
   从2015年起,我校连续三年向省发改委申报了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项目,2015年-2017年共获批补助资金4000万元,其中2017年获批项目为西安财经学院创建省属高水平大学项目(主要用于长安校区13-16号学生公寓,长安校区第三教学楼项目),发改委下达投资1000万元。
   2017年9月18日,省发改委重大项目稽察办门亚宁处长一行五人前来我校,对我校使用2015、2016年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项目(学生活动中心、体育馆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在检查意见反馈会上,门处长向学校反馈意见,认为学生活动中心工程已进入室内装修阶段,体育馆项目也在正常推进,两个项目均顺利推进中;学校基建资金管理规范,财务账目设置合理,没有挤占挪用省级专项资金现象。同时,检查组还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高校存在的共性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加强过程管理,做好成本控制,节约建设资金
   在开展基本建设工作中,基建处始终着眼于学校大局和教职工切身利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有利于维护学校和职工利益的原则开展各项工作,从招标文件到合同条款,从工程量清单编制到投标上限价核算,从材料认质认价到变更签证,从工程资料审核到决算报审的每一个环节,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控制建设成本,节约建设资金。

 
    四、廉政建设常抓不懈
   全处上下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廉洁自律的具体要求,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章,在工作中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导,自觉与中央保持一致,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并能自觉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
    2017年4月,按照校纪委要求,基建处处长与副处长,副处长与分管科室科长分别签订了2017年度党风廉政责任书。2017年6月,结合省委巡视组对我校巡视整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管校领导傅彤副院长集体约谈基建处科以上干部,明确基建处廉政风险点,处科级干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提醒,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办事流程。
   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遵守基建管理程序,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群众参与、公示等制度,主动接受监督。校审计、财务等部门全过程参与招标、合同洽谈、材料认质认价、材料考察、工程签证、合同付款等工作,涉及到教职工的具体事项由校工会选派职工代表参与监督。每一项基建工程招标资料都上传纪委检查采购系统,接受纪委监督。
   为促进基建工作的透明度,每个季度在基建处网站刊登《西财基建简讯》,对基建工作进行通报公开。


    五、取得的成绩
   2017年,基建处涌现了一批在党建工作、业务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2017年4月,基建处综合管理科、工程管理科被评为机关总支“文明科室”;2017年5月,基建处被评为2014-2016年度西安财经学院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工程管理科刘耘获得档案工作先进个人称号;2017年9月,基建处楚杰获得校级“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2017年10月,校党委对学校各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基层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基建国资支部及支部书记获得通报表扬;2017年11月,在机关总支年度基层党组织考核排序中,基建国资支部及支部书记在总支11个支部中均排名第一。


    六、不足之处
   (一)基建处专业技术人才缺乏,管理队伍老化,工程管理方面专业人才偏少,缺乏电气专业工程师、水电及暖通专业工程师。
   (二)人才结构有断层,目前在职职工平均在40岁以上,急需补充新鲜血液。


    七、2018年工作计划
    根据学校“十三五”校园建设规划,结合长安校区建设实际情况,对2018年学校基本建设工作设想如下:
   (一)确保2018年7月份长安校区第三教学楼、体育馆项目竣工投入使用;
   (二)因西安市治污减霾工作要求,冬季采暖期西安市全面暂停室外工程施工,计划2018年3月15日开始长安校区第三教学楼、体育馆配套室外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约120天,力争2018年8月底完工。
   (三)做好启动长安校区13-16号学生公寓工程前期有关工作(立项、招投标、地勘、设计等);
   (四)做好前期已完工项目的验收、决算资料审核、报审、归档等工作。

基建处  

201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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