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财院新校区建设指挥部文件档案、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发布人:基建处      作者:基建处    时间:2007-10-17   浏览次数:

西财院新校区建设指挥部
文件档案、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为规范建设指挥部的各种文件、资料的管理,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文件、档案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工作规定。按照学院有关档案立卷保管的具体规定保管档案,按期上交院档案室。指挥部及各室形成的文字档案,应能反映其形成过程。
二、凡上级和其他单位所下(送)达的各种书面文件、函件均须由专人登记。
三、文件必须及时交有关领导签阅批示,并在用后及时归档。
四、有关文件及技术资料严格按领导批示交具体科室办理,并做好文件交接登记工作。
五、各种文件按来文的单位、保密级别、文号、时间、发放范围进行登记、编号、分类存档,以备查阅。
六、严格规范各类文件、技术资料的借阅手续。提高技术资料的利用率,已归档的各类文件资料一律不再外借,若需复印件,须经主管领导批示。
七、各项竣工工程的工程档案须及时验收、整理并按规定向学校档案馆上交。
八、工作人员自存资料要妥善保存。
九、各类文件、技术资料做好防火、防盗、访霉变等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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