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材料、设备认质认价采购制度

发布人:基建处      作者:基建处    时间:2007-10-17   浏览次数:

西安财经学院新校区建设
工程材料、设备认质认价采购制度

为了保证新校区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控制建设成本,利于工程进展,特制定本制度:
1、新校区建设设计图所包含的工程材料、设备认质认价采购工作由新校区 认质认价小组负责牵头,相关部门参加。
2、新校区必须招标的重要设备(电梯、中央空调设备、消防设备等),主要材料(钢材、水泥)等的采购属于认质认价范围,可以通过招标确定供货厂家,商定价格优惠比例,实行定量采购。
3、新校区工程材料、设备认质认价采购范围:
⑴、暖通材料:小型设备、水泵、风机、各种阀门、水表、暖气片、新型管材、其它水暖材料等。
⑵、电器材料:电缆、光缆、电线、灯具、配电箱、开关、插座、电表等。
⑶、消防报警材料:消防器材、报警装置、监控设施、喷淋设置。
⑷、装饰材料:门窗、石材、地砖、涂料、壁纸、吊顶隔断、其它新型装饰材料等。
⑸、其它建筑材料:木材、玻璃、沥青、油毡和其它防水、防潮材料等。
4、新校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认质认价采购工作按附表一程序进行。
5、对消防、报警、监控设施等技术性能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材料,在组织考察之前组织专家论证。
6、           做好材料采购信息的收集工作,及时准确掌握有关资料信息、供给信息、价格信息、市场信息、新技术信息、新产品信息、政策信息,以便研究、制定合理的采购策略和方案。
7、有特殊要求的材料,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
8、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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