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校区建设6个不准

发布人:基建处      作者:基建处    时间:2007-10-17   浏览次数:

六 个 不 准

一、 不准参加乙方安排、宴请和娱乐活动

二、不准索贿、受贿或接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三、不准配偶、子女及亲友参加所有工程项目

四、不准泄露与工程有关的重要信息

五、不准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及亲友的入学和工作安排、出国出境旅游提供方便

六、不准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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