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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校区建设6个不准
发布人:基建处 作者:基建处 时间:2007-10-17 浏览次数:次
六 个 不 准
一、 不准参加乙方安排、宴请和娱乐活动
二、不准索贿、受贿或接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三、不准配偶、子女及亲友参加所有工程项目
四、不准泄露与工程有关的重要信息
五、不准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及亲友的入学和工作安排、出国出境旅游提供方便
六、不准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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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基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