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处2010-2012年度工作总结

发布人:基建处      作者:基建处    时间:2012-10-24   浏览次数:


                            基本建设处2010-201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总结

    按照学校2010-2012年对基建处提出的聘期目标责任考核要求,我处员工按照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在学校纪委、审计、财务、工会等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在学校党政的正确领导下,在主管院长的直接指挥下,全面完成了学校交给我们的各项基本建设任务,现结合我们完成的各项业务工作总结如下。

    一、三年目标责任考核期主要工作任务
    基建处2010-2012三年目标责任考核期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1.老校区安居工程按照工程进度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小寨东路131#、65#院职工住宅如期交付使用;
    2.做好长安校区在建项目工作,确保长安校区八号学生公寓2010年8月份完工交付使用;全面推进长安校区教师公寓建设;
    3.围绕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制定校园建设“十二五”建设规划实施方案;认真完成更名大学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4.积极协调办理征地后失地农民社会保险相关手续,为完善征地手续创造条件;努力协调违规建设处罚问题,确保长安校区教师公寓建设顺利进行。
    5.完善长安校区前期建设项目施工资料的整理归档及竣工结算工作;
    6.实施南区西院操场改造工程。

    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比较而言,近三年来我们的施工环境、周边村民的干扰比长安校区一期工程时要改善很多,但是我们的建设任务绝不轻松:我们基建处包括借调工作人员一共只有15人,三年来开工建设项目总面积约30.8万㎡,高峰时同时开工面积约29万㎡(老校区安居工程11.33万㎡,长安校区教师公寓17.67万㎡),人均管理的建筑面积约2万㎡,建设规模在我校基本建设史上可以说是空前的。我们全体工作人员分工合作,各科室及全体职工均参与到项目建设管理之中,完成了学校赋予我们的职责。
    1、老校区安居工程:
    老校区安居工程建筑面积11.33万㎡,2008年1月开工。我们按照工程进度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小寨东路131#、65#院职工住宅2011年1月按期进行了竣工验收并向学校国资处移交。安居工程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和制度进行管理,各种城建手续齐全,功能完善,先后通过国家、省和教育厅多级审计部门审计和建设部组织的节能专项检查,根据相关程序办理了十二项分项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安居工程决算审计工作已完成,其与131#、65#院配套的水、电增容改造,城市供热、天然气、消防、安防、室外道路管线与绿化等全部工程决算审计总投资约 3.1 亿元。安居工程的档案和所有工程资料已按相关规定分别移交西安市档案馆和学校档案室。 
    2、做好长安校区工程管理:
    长安校区八号学生公寓楼(1.8万㎡)2009年9月开工,由西安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承建,2010年8月份按期完工交付使用。
    积极推进长安校区教师公寓楼(17.67万㎡)建设,目前长安校区27栋在建单体已全部封顶,进入室内安装阶段,配套的电梯、铝合金门窗、天然气、有线电视、弱电、防盗门等工程同步进行,预计2012年底土建工程基本完工;室外道路管网工程将于今年10月开工,预计2013年6月完工。届时长安校区教师公寓将整体完工交付使用。
    三年来长安校区基建项目共完成基本建设投资约3.3亿元(含设计、土建施工、监理、地勘、铝合金、电梯、天然气、征地社保等项目),其中2010年完成投资额3500万元,2011年度完成投资额1.2亿元 ,2012年截止9月底完成投资额约1.81亿元。
    ①招投标工作
    三年中办理了长安校区约19.4万㎡单体建筑以及相关设备采购、技术服务的招标工作,涉及到的公开招标项目20余项,中标总金额约4.3亿元,主要项目有:八号学生公寓(1.8万㎡)、教师公寓(17.67万㎡)、生活区电梯招标(54台)、生活区铝合金招标(两个标段)、弱电工程(三个标段)、室外道路管网(两个标段)等。
    ②合同工作
    三年来长安校区建设共签订了各类合同协议113份,其中,2010年58份,2011年34份,2012年21份。
我们对合同条款、合同内容严格把关,签订的113份合同未发生因合同条款引起的经济纠纷、法律诉讼问题,未出现合同稿打印、校对错误引起的纠纷,保护了学校的合法利益。
    ③工程管理工作
    长安校区生活区工地共有27栋单体,涉及到施工单位近10家(土建、室外道路、弱电、电梯、铝合金、防盗门、有线电视等)。我们按照工程建设需要将各项工作统筹安排,提前准备,确保各个工序、各个环节衔接顺畅,材料供应及时。生活区配套的污水处理站工程、校区西南挡土墙工程2012年8月同步开工,目前进展顺利。
在建设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基建管理程序和制度,确保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根据管理工作的需要我们修订了基建处前期的管理制度,下发各施工、监理单位认真遵守,严格按照规范、制度开展工作。加强施工中的质量、安全、进度管理,保证各建设项目平稳积极推进,在建项目三年中未发生一起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年中长安校区共组织施工、监理、材料采购等项目的招标会30余次,组织材料考察110余次,下发认质认价单96份,召开工程验收会40余次,召开工地例会150余次,目前在建工程基本按照施工组织计划有序进行。
    ④其他工作
    联系市区环保部门,申报长安校区锅炉脱硫环保补助资金,市环保局给我校补助总额102万元,目前已到账51万元。
    3.除了正常业务工作外,我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制定了 “十二五”校园建设规划以及实施方案;配合学校相关工作组认真完成更名大学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4.积极协调办理征地后失地农民社会保险相关手续,为完善征地手续创造条件;努力协调违规建设处罚问题,确保长安校区教师公寓建设顺利进行。
    长安校区一期工程征地手续2006年办理完毕。在办理剩余750亩土地手续过程中,根据国家出台的征地失地农民社保文件规定,2011年下半年我们办理长安校区二期工程750亩土地的失地农民社保手续。协助区土地、社保部门收集征地所在村组1290余名村民的个人参保资料、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照片等,整理汇总参保材料。2011年10月将收集并经参保个人签字、长安区王曲街办、公安王曲派出所、所在村村委会盖章确认的材料整理齐全,上报长安区土地、社保部门审核。2012年4月,我校将长安区社保部门审核确认的征地社保资金3496万元一次性缴纳完毕,二期工程征地社保手续全部办理完毕,为下一步完善征地手续创造条件。
    处理和政府各级主管机关(土地、建设、规划、市容、城管执法、环保、水务、常宁新区、质检、文物、防雷、劳保统筹等部门)以及项目所在地王曲街办、贾里村、鱼包头村的协调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因在建工程手续不齐全对工程建设的干扰,保证在建工程顺利推进。
    5.完善长安校区前期建设项目施工资料的整理归档及竣工结算工作
    三年中办理了长安校区一期工程相关项目的审计决算、档案移交等工作,已完成审计决算的项目有:行政楼、一号教学楼、一号食堂、1-3号学生公寓、八号学生公寓、二号教学楼、校医院、二号教学楼、景观绿化(6个标段)、青年教师公寓等。图书馆、实验楼、4-7号学生公寓、弱电、道路管网工程等项目的决算审计工作正在督促施工单位完善中。
    按照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要求,整理相关基建档案资料,为竣工验收和档案移交工作做准备。目前一期工程已决算项目的基建档案资料已移交学校档案馆。省档案局、省教育厅及兄弟院校的同志多次来校检查、参观考察基建档案室,认为我校的基建档案管理工作领导重视、目录清晰、分类合理、资料保存完整、查阅方便、归档及时,对我校基建档案管理工作给与了充分的肯定。
    6.实施南区西院操场改造工程。
    我校翠华校区操场前期招标、合同工作由国资处负责,2012年学校将施工管理任务下达我处后,我们于2012年7月正式开工建设,为保证翠华西校区学生开学后有运动场地,9月18日我们将先期已完成的篮球、排球场地硅PU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并移交给体育教学部使用。塑胶跑道及人造草皮足球场部分按照施工计划正在实施中。

    三、加强部门内部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完善规章制度 
    1. 加强部门内部建设,提高职工凝聚力
    按照校党委的安排,我处认真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党的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确保长安校区教师公寓工程、老校区安居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为目标,统一思想、夯实责任,努力构建处内和谐发展、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根据我们的业务工作特点,我们建立了处领导班子每周一工作例会制度,以及在建工地每周五上午有施工、监理单位、我处管理干部参加的工地例会制度,总结上周工作,安排部署本周工作,加强联系沟通,做到上情下达。
    充分发挥党支部和广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广大党员的向心力,发挥每一个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根据我们基建工作的特点,党支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处内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做到学习有计划、组织有章法、形式多样化。通过处内集体学习、处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外出调研、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达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并在工作中践行的目的。全体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了各自的工作任务,三年内没有出现违法乱纪的现象。
    2. 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基建处规章制度
    根据我们的工作特点,我们总结在建工程的经验教训,及时对前期形成的基建管理制度进行修订、补充、完善,用制度管理施工单位,用制度指导我们的工作实践。
    三年中我们先后修订了《西安财经学院“十二五”基本建设规划》(2010年9月);《西安财经学院“十二五”校园建设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2010年12月);长安校区教师公寓楼工程进度款支付程序及管理办法(2010年9月修订);长安校区教师公寓工程签证管理办法(2010年9月修订);长安校区教师公寓工程工作联系单受理程序及管理办法(2010年9月修订);长安校区教师公寓工程甲方认质及认质认价材料确认程序及管理办法(2010年9月修订);长安校区教师公寓工程甲供材料申报程序及管理办法(2010年9月修订);长安校区教师公寓工程可调价材料进场管理办法(2010年9月修订);长安校区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及总监理工程师考勤管理办法(2010年9月修订)等10余项管理制度,工程开工前我们组织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集体学习,将管理制度下发各单位遵照执行。
    3. 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开展服务教学,服务教职工,服务学生的工作
    近三年我们的主要建设任务是老校区安居工程及长安校区教师公寓工程,工程建设牵涉到校内每一位职工的切身利益。我们认真处理教职员工的意见、建议及投诉,深入现场调查研究,落实情况、划分责任,属于施工单位责任的督促施工单位限时处理,若诉求属于教职工个人原因,在我们的职责范围内我们尽量予以满足,确属个人需求无法解决的我们也耐心做出解释。
    对于前期已竣工移交工程,我们认真做好保修期维修服务。针对个别建筑出现的屋面渗漏问题,我们想尽各种办法解决,尽量使入住学生的生活不受影响,使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受影响。针对由于使用、维护不善造成的质量问题,我们给各使用部门发出工作联系函,明确使用要求,及时排除故障。
    
    四、加强成本控制,节约基建经费
    学校近三年基本建设投入巨大,每年基建费用数以亿计;同时教师公寓、安居工程的质量、造价牵扯到每位教职工的利益,如何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最大化的为学校节约基建经费,为教职工节约每一分钱,是我们在履行工作职责中经常考虑的重大课题。
    我们在工作中能从学校大局出发,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不留任何个人私心杂念。为了维护学校、集体的利益,教职工个人的利益,认真钻研招投标法律法规,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本着公平、合理、有利于维护学校利益的原则拟定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合理编制招标清单,合理拟定投标上限价。
    加强基本建设招标环节的精细化管理,这三年我们办理的20余项大型招标项目实际中标价比投标上限价普遍下浮3%-7%,实际中标价比概算价降低了约2000余万元,虽然有投标单位合理竞争的因素,但我们内部严格审核、加强成本控制功不可没。

    五、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经过多年的工作实践,我们严格按照《西安财经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开展工作,使新校区建设和老校区教职工住宅楼建设的各项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校审计、纪委、财务等部门的同志参与了新校区全过程的监督工作,涉及到教职工的具体事项由校工会选派职工代表参与监督。
坚持重大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公示、群众参与等制度。不论是招标还是谈合同、材料采购、工程签证、合同付款等,都制定了一套严格的执行、签字、审批程序,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六、获奖情况及不足之处
    1. 2010年4月份,长安校区运动场工程获得陕西省市政工程协会颁发的“陕西省市政金奖示范工程”称号;
    2. 2010年3月份,由机械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负责、我处相关人员参加的“新校区一期岩土勘察及试验工程”获得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2010年全国设计、勘察一等奖”。
    3. 2010年6月份,我校被陕西省政府评选为“全省大型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工作先进单位”。
    4.安居工程工地获得“省级文明工地”称号。
    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我们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施工过程中的任何一点小疏漏可能对用户的入住使用造成极大的不便;在如何实现项目的科学管理、精细管理上尚需加强和改进,我们将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落实建设进度,严格施工安全,为全校师生奉献满意工程。




                                                                            基本建设处
                                                                            201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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