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财经大学未来学习中心(Ⅱ期)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监理单位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人:何毅     时间:2023-08-21   浏览次数:

根据《西安财经大学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法(修订)》、《西安财经大学校内自行采购实施细则》,对西安财经大学未来学习中心(Ⅱ期)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监理单位进行招标,采取竞争性谈判形式确定中标单位,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有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西安财经大学未来学习中心(Ⅱ期)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监理单位。

二、采购人名称:西安财经大学

三、工作范围与技术要求

1.地点: 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360号;

2.采购预算:9.13万元;

3.采购内容:西安财经大学未来学习中心(Ⅱ期)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监理所含全部内容。

4.监理服务要求:

西安财经大学未来学习中心(Ⅱ期)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

5.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80个日历天。

四、资质要求

供应商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4.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报名企业提供2021年以来同类型项目业绩。(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同复印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招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821日至2023823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00

2.报名地点:西安财经大学长安校区基建处107室;

3.采购项目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29- 8419919613991355639 ;18192279879

4.报名时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825日上午9:30,在西安财经大学长安校区基建处会议室进行竞争性谈判。


                                 西安财经大学基建处 教务处

                                                  202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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