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财经大学长安校区14、15号学生公寓《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人:张珈彬     时间:2021-04-15   浏览次数:


根据《西安财经大学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法(修订)》、《西安财经大学校内自行采购实施细则》,基建处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对西安财经大学长安校区1415号学生公寓《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进行邀请招标,采取竞争性谈判形式确定中标单位,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有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谈判。

一、采购内容:西安财经大学长安校区1415号学生公寓《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二、采购人名称:西安财经大学

三、项目内容和要求:

1.编制长安校区1415号学生公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项目预算: 4.5万元

3.工期:15日历天。

四、资质要求:

供应商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合法有效;报名时提交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谈判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具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资质。

五、竞争性谈判报名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竞争性谈判报名截止时间:20214 19 日上午11:30前(北京时间)

2、谈判时间:2021 4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谈判地点:西安财经大学长安校区校医院会议室

六、谈判工作程序:

1、宣布谈判纪律;

2、公布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3、公布工作人员名单;

4、资质检验(开标会时请携带法人委托书原件、法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单位资质复印件)

5、第一轮报价(不公布)

6.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进行第二轮报价(不公布)

七、评审办法:

学校谈判小组由采购人国资、财务、基建、审计部门代表共5人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谈判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采用二次竞价谈判办法进行谈判,按照低价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八、成交公告:

采购人将在西安财经大学基本建设处网站发布成交公告,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成交供应商名称。

在谈判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成交供应商。

九、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十、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360

电话:029-84199196  84199165

 

                      西安财经大学基建处

                                                  20214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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