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财经大学校史馆建设项目设计单位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人:张珈彬     时间:2021-04-15   浏览次数:

根据《西安财经大学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法(修订)》、《西安财经大学校内自行采购实施细则》,对西安财经大学校史馆建设项目设计单位进行邀请招标,采取竞争性谈判形式确定中标单位,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有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谈判。

一、采购内容:西安财经大学校史馆建设项目设计单位

二、采购人名称:西安财经大学

三、工作范围与技术要求:

1.建设地点: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360号

2.工程预算: 4.5万元

3.招标范围:西安财经大学校史馆建设项目设计所含全部内容。

4.设计原则和要求:

1)设计原则:按照美观、实用、经济、安全的原则,结合校史展览馆的需求,在不影响主体建筑各项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与建设区域周边的环境相衔接。

2)设计要求:

①钢结构形式,地上一层,约500平方米,不含装修设计。

②符合国家和地方各项规范及规定。

③全过程技术支持和服务。

5.中标单位提交设计方案两份,效果图两套,图纸捌套。

四、资质要求:

供应商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合法有效;报名时提交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谈判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报名企业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全面履行合同的诚信和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谈判工作程序:

1、宣布谈判纪律;

2、公布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3、公布工作人员名单;

4、资质检验(开标会时请携带法人委托书原件、法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单位资质复印件)

5、第一轮报价(不公布)

6.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进行第二轮报价(不公布)

六、评审办法:

学校谈判小组由采购人校长办公室、国资、财务、基建、审计部门代表共5人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谈判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采用二次竞价谈判办法进行谈判,按照低价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七、成交公告:

采购人将在西安财经大学基本建设处网站发布成交公告,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成交供应商名称。

在谈判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成交供应商。

八、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九、竞争性谈判报名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竞争性谈判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4 月19日上午11:30前(北京时间)

2、谈判时间:2021 年 4月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谈判地点:西安财经大学长安校区校医院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招标项目联系人:何老师  王老师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4199196  84199165

 

                          西安财经大学基建处

                         2021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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