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处2013~2015聘期岗位聘用工作
实 施 细 则
根据《西安财经学院2013—2015聘期岗位聘用实施方案》与《西安财经学院2013—2015聘期岗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要求,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和部署,为确保基建处2013—2015聘期岗位聘用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岗位聘用工作的领导,确保基建处岗位聘用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岗位聘用工作要求,经研究,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决定成立基建处2013~2015聘期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本俊
成 员:刘雅众 韩博 朱鸿昌 张广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科,全面负责岗位聘用日常各项具体工作。
联系电话:85676919
二、基本原则
1、按照“按需设岗、择优聘用、事职相符、责酬一致、合同管理、严格考核”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学校以全员岗位聘用制为核心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岗位聘用与绩效工资的调节和导向作用,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高水平、高质量做好各项基建工作。
2、在岗位聘用制实施过程中,遵循岗位公开、岗位职责公开、聘用过程与结果公开的“三公开”原则,并坚持公平、公正原则。
三、岗位设置
1、岗位设置的原则:根据学校岗位聘用工作相关文件规定,在学校核定的编制内依据基建工作目标任务、职责要求设置岗位,并上报学校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岗位聘用条件: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勇于奉献精神,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者。
3、岗位设置方案 :(详见《基建处2013~2015聘期岗位设置方案》)
四、聘用、考核及管理
(一)聘用程序
1、公布岗位
2、个人申报
3、资格审查
4、综合评议
5、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6、公示
7、审批
8、聘用
9、签订聘用协议
(二)聘用期限
根据学校岗位聘用工作相关规定,岗位聘期一般为3年。
(三)考核与管理
1、按学校相关要求及办法进行考核与管理。
2、岗位考核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相结合的形式。
3、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调整岗位以及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奖惩等的重要依据。凡考核优秀者可优先续聘,考核不合格者可缓聘、低聘或不聘。
4、聘期内违反学校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或有违法违纪行为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经济处罚、降档聘用、解聘,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五、日程安排
详见《基建处关于2013~2015聘期岗位聘用工作日程安排》
基建处
201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