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财经学院长安校区第三教学楼、学生活动中心、体育馆(游泳馆)施工图审查单位进行公开招标,采取竞争性谈判形式确定中标单位,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有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
西安财经学院长安校区第三教学楼、学生活动中心、体育馆(游泳馆)施工图审查
二、采购人名称:西安财经学院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韦常路
联系方式:029-85676919 85676930
三、项目内容和要求:
西安财经学院长安校区第三教学楼、学生活动中心、体育馆(游泳馆)施工图审查
审图预算:10万
工期:30天。
四、资质要求:
供应商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合法有效;报名时提交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审查资质;
3.报名企业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全面履行合同的诚信和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发放
1、发售时间:2016年7月21 日至2016年7月27 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财经学院长安校区基建处112室
六、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8月5日上午9:30前(北京时间)
2、谈判时间:2016年8月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谈判地点:西安财经学院长安校区基建处204室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0元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电汇、信用担保。(以转账或电汇形式缴纳的,应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并于谈判截止前到账,以银行提供的到账单为准)。
开户名称:西安财经学院
开户行名称:建行劳动路支行
账 号:61001740015052503057
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十日内,未中标单位持收款收据到西安财经学院财务处办理退款手续。
八、联系方式
招标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王老师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5676919 85676930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