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财经学院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财经学院长安校区行政楼门厅漏雨维修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有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财经学院长安校区行政楼门厅漏雨维修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XAJG-2017111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财经学院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韦常路
联系方式:029-8567691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东门外炮房街盈栋大厦6楼
联系方式:029-82400102/82402627
五、项目内容和要求西安财经学院长安校区行政楼门厅漏雨维修工程,详见磋商文件。
项目预算:75万元。
计划工期:35日历天
六、资质要求:
供应商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合法有效;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竞争性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报名单位介绍信、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4日,每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发售地点: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6楼收发室
3.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九、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8月11日14:30(北京时间)
2.磋商时间:2017年8月11日14:30(北京时间)
3.磋商地点: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7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磋商项目联系人:禹女士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2400102/82402627转812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 长安银行西安新城区支行
账 号: 8060 1070 1421 0048 82
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7月31日
备注:本公告刊登于2017年7月31日《陕西省政府采购网》